肥城市白云山颐养中心室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肥城市白云山颐养中心室外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地块位于肥城市白云桥村,文化路以南,面积约为315㎡(0.4725亩)。该地块的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根据肥城市城市总体规划,本地块的土地规划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作白云山颐养中心门口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2023年8月,受肥城市新城街道白云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我单位立即对现场进行了踏勘、相关资料收集和查阅历史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本地块历史情况,并结合相关人员访谈信息进行核对、分析和整理,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调查报告。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和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白云桥村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